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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可以在周一至周五上午 8:30 至下午4:00 之间,从安大略省尼亚加拉瀑布城皇后大街 4310 号市政秘书办公室结婚许可证书发放机构(电话:905-356-7521)领取结婚许可证。双方必须填写申请表并签字。但是,如果双方不能同时来领取结婚许可证,其中一人可携带双方填写好且已签字的申请表,以及缺席一方的出生证明和附带照片的身份证或者护照。
在场申请人必须提供出生证明和驾驶执照或护照之类的身份证明。
不要求提供居住地证明、婚前血液检查证明或者健康证明。结婚许可证在安大略省内均有效。此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 3 个月内有效。
重要说明:办理结婚许可证的费用为 100.00 美元(仅收现金)
在安大略省以下人员可以主持婚礼:
年满 18 周岁的人员均符合结婚条件。未满 16 周岁的人员不能结婚。任何 16 或 17 周岁的人员(丧偶者或离婚人士除外)在获得其法定监护人书面许可的情况下,可以结婚。
如果需要获得其许可的人员不在场或拒绝许可,则可以向加拿大的法官提出申请,以免除许可。
- 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已准予离婚或宣告婚姻无效,则申请人应向发放机关申请最终离婚证书(离婚证书或永久性判令)的原件或法院证明的副本。如果申请人为鳏寡人士,则申请同时必须出示原配的死亡证明。
- 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之外的管辖区内已准予离婚或宣告婚姻无效,则申请人应向婚姻许可证的发放机关进行咨询以听取其它要求。如果申请人为加拿大管辖区之外的鳏寡人士,则申请同时必须出示原配的死亡证明。
有关更多信息,请拨打 905-358-4003 或 1-888-875-4477 与我们的婚礼顾问联系,或联系尼亚加拉瀑布城的 Lydia Picca,拨打 905-356-7521 转 42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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